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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为何越拖越久
1、【法律分析】:民事案子拖得久说明该案件比较复杂投诉法官最快最有效果,或者证据不足以支撑犯罪事实开庭迟迟不判有几种可能民事案件法院拖得太久对最终判决没有大的影响,因为判决都是根据具体的事实依据依照法律来判决的。
2、如果民事案件拖得越久说明可能是案件比较复杂,法院内部需讨论,或者是法院案件比较多需要排期;如果是刑事案件拖越久应当说案件不顺利,这样说明证据不足,可能对犯罪嫌疑人有利,不利于打击犯罪,对被害人不利。
3、如果民事案件拖得越久说明可能是案件比较复杂,法手迹租院内部需讨论,或者是法院案件比较多需要排期。如果是刑事案件拖越久应当说案件不顺利,这样说明证据不足,可能对犯罪嫌疑人有利,不利于打击犯罪,对被害人不利。
4、案件审理拖延的原因可能有很多,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原因: 案件本身的复杂性:一些案件可能涉及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来确定真相和做出裁决。
5、民事案件如果民事案件拖得越久说明可能是案件比较复杂,法院内部需讨论,或者是法院案件比较多需要排期。
民事诉讼需要开庭几次
1、一般来说,民事诉讼可能会开庭一次或多次。在一些简单的案件中,可能只需要一次庭审就能解决争议。例如,一些债权债务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只需要一次庭审就能得出判决结果。
2、对于开庭次数,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简单的民事案件只需要开一次庭即可,但是,对于复杂的民事案件,很有可能开庭两次以上。实务中,我们判断开庭次数应当就具体案件而言,不能一概而论。
3、法律对开庭次数这方面没有具体规定,如果一个案子没有特殊情况,两三次开庭就可以了。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民事和刑事案件在一起,案子复杂,是由检察院,起诉?还是自己起诉?_百度...
1、检察院在个别情况下可以在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国家或集体财产受到损失,而有关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院可以。
2、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3、一种是由公民自己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这种案件称为自诉案件。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4、刑事公诉案件 ,由检察院代表国家起诉,要求法院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所以,刑事案件的原告人是检察院。只有检察院有权力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已经起诉的有权力决定是否撤诉,对法院判决不服有权力决定是否上诉。
5、刑事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刑事部分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害人不用管。如果涉及民事赔偿,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交给检察院,检察院可以一并送到法院。
6、本案,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且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受害人不愿再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对被告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受害方无权决定是否撤案或不起诉。
民事纠纷打官司很麻烦
1、法律分析:关于民事纠纷打官司是否很麻烦,主要在于当事人的证据是否具备一定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只有这样在和被告对簿公堂的时候才能具备说服力,法庭中的法官才能得到认可,否则这个官司打起来很麻烦。
2、关于民事纠纷打官司是否很麻烦,主要在于当事人的证据是否具备一定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只有这样在和被告对簿公堂的时候才能具备说服力,法庭中的法官才能得到认可,否则这个官司打起来很麻烦。
3、法律分析:其实打官司并不麻烦,只是很多人对打官司的流程不够了解,因此下面介绍了打官司的流程给大家参考。
4、法律分析:关于这个问题具体需要看准备的工作是否充足。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举证的问题,当事人在收集证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关联性,否则的话证据是不会被法院采纳的。
5、法律分析:起诉流程不麻烦。首先,个人涉及到的起诉就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只要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了。诉讼时需要缴纳相关费用,这些费用都可以在起诉状里要求被告支付。
很复杂的民事诉讼案例-请赐教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前述诉讼请求。此致 如皋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沈XX 民事起诉状案例 (二)原告:杨某,女,汉族,196x年x月x日出生,现住兰州市xxx区63号。
,没有,因为公安机关的原因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3,可以 4,尚算合理。法律是要惩罚恶性事件,事件的描述说明只是一般纠纷。也是在不知的情况下。这不是法律要打击的。措施只能是自诉。
王明处于原先地位。王亮处于被告地位。王恩义处于有独立请求权的诉讼第三人地位。诉讼应当中止。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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